岳母以身「試」准女婿,兩人在酒精麻醉下,忘記自己身份和年紀

田園牧哥 2022/01/23 檢舉 我要評論

2002年12月的一天,顏卓上了陳家拜訪,陳海燕做飯招待了顏卓,兩個人一邊喝酒,一邊說事情。陳海燕冷冷地說:「只要你不再糾纏陳靜,一切都好說。」顏卓跪下來哀求陳海燕:「阿姨,我知道我錯了,可是我真的不想和陳靜分手,更不想坐牢,求求你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孰料陳海燕不為所動,依然冷笑道:「這件事情不是你想不想分手,由不得你,如果我把這件事情告訴陳靜或者向警方報案。你認為後果會怎樣,即使你們以後結婚了,你怎麼面對我。」

顏卓抱著陳海燕的大腿哭泣哀求,陳海燕終于是有些不忍動情地說:「你是我生命中的第二個男人,我不會對你太絕情的,你今後要是有什麼難事,只要我能幫到的,我一定會盡力去做。」在酒精的作用下,兩個人又擁抱在一起,兩個人從餐廳來到了床上,覆雨翻雲一番。等顏卓醒過來,驚奇地發現陳海燕正在打開相機取膠捲。

顏卓驚訝地問道:「你在做什麼?」陳海燕說自己已經拍了他們兩個人之間解鎖姿勢的照片,如果他再去糾纏陳靜,她就要去公安局告顏卓強X自己。最後陳海燕補充道:「為了我女兒的幸福,我是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的。」

顏卓慌亂地穿好衣服,奪路而逃。之後的日子裡,陳海燕叮囑女兒儘量少回家,以免被顏卓糾纏。

2003年2月20日,顏卓又喝得醉醺醺跑到陳海燕家裡,說今天一定要看到陳靜,陳海燕訓斥道:「你馬上給我滾出去,永遠也不要來找陳靜。滾!」

顏卓想起這麼多天的日子裡自己被這個女人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他滿腔怒火,用力地攥緊了拳頭。一步步逼向陳海燕,要她把[裸·照]的底片交出來。

陳海燕說:「不行,我是不會交出來的,我把底片放到你永遠也找不到的地方了。」可實際上,陳海燕只是在顏卓睡覺時拍了他幾張裸睡的照片而已。

「你這個陰險的女人,你毀了我的幸福,你毀了我的一切,我要||殺||了你!」顏卓此時已經失去了理智。顏卓步步緊逼,而陳海燕只能連連後退。直到顏卓用力地掐著她的脖子,順手又拿起一個枕頭捂住了她的口鼻。

陳海燕剛開始還用盡力氣掙扎著,漸漸地就沒有了動靜。過了一會,顏卓覺得自己沒有氣力了,便鬆開了手。這時候他才發現陳海燕已經沒有了呼吸,顏卓大腦一片空白,立刻意識到自己||殺||人了。他獨自呆坐著,冷靜了片刻之後,決定先找個地方把屍體給處理了。

于是他在廚房找到一把菜刀將屍體分割成了六塊裝在不同的袋子裡,臨走的時候,顏卓從陳海燕的櫃子裡翻出了陳海燕的存摺和戶口本,身份證帶在自己身上。隨後偽裝現場,製造了一個陳海燕外出的假像。

幾天之後,陳靜沒有見到母親,只好到處打聽她母親的下落,可是問遍了左鄰右舍,誰也沒見過陳海燕。陳靜在家裡翻來翻去,發現母親的存摺,戶口本和身份證都不見了,此時單純的陳靜以為母親離家出走了。

2003年3月,陳靜在焦急等待了十幾天之後只好向派出所報案,說陳海燕失蹤了。而陳靜提供不了陳海燕出走的方向,警方一時也無法找到她。

母親杳無音信,陳靜陷入痛苦之中,她以為是自己做錯了什麼讓母親不辭而別。後來,陳靜就把這所房子租了出去,在租房之前,她還找人把房子重新粉刷了一遍。當時,工人們還發現牆壁上有陳舊的血跡,只是大家都沒有在意。

再說顏卓當天逃離了現場之後,把肢解的屍體埋在永定河的火道裡,然後他悄悄回到自己的家裡,他心裡也是惶恐不安,躲著不敢出去。過了一段時間,他見員警沒有來找他,這才慢慢放下戒心。後來他還用陳海燕的身份證把陳海燕存摺裡面的錢全部取出來花掉了。

但是顏卓此後一直生活在恐慌之中,||殺||人沉重的心理負擔並不是只有二十二歲的顏卓能夠承受的了的。因此,從此之後,他不停用酒精來麻醉自己的神經和心靈。又一次他和自己一個哥們喝酒喝到爛醉的時候禁不住哭了起來,他哥們問他怎麼了。

他說自己把未來的岳母給||殺||了,埋在了永定河。這個哥們當時沒有當回事,以為顏卓只是酒後胡言亂語。他沒有繼續追問,而顏卓酒醒之後也忘記自己說過什麼。

這事一晃過去了四年,誰也沒有想到,顏卓的那個哥們後面因為盜竊被捕。

2007年6月4日在警方提訊的時候,他為了減輕罪責,爭取重大的立功表現就把顏卓酒後之言向警方做了舉報。因為涉及重大的刑事案件,警方不敢怠慢,發現陳海燕已經失蹤了四年多,當警方根據線索找到顏卓時,顏卓已經不是那個帥氣的男青年,而是頭髮灰白,面無血色。

被噩夢折磨太久的顏卓供述了自己與陳海燕兩人之間發生的種種過往,警方經過嚴密的偵查取證證明顏卓的供述基本屬實。

當陳靜得知||殺||死母親的兇手竟然是自己的初戀顏卓,尤其是得知母親被||殺||的起因,她大聲哭喊道:「媽媽,您怎麼這麼傻呀。」當時就哭暈了過去。

2008年12月2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顏卓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其實,男人與女人之間是良緣還是孽緣都是上天註定,一個人不要逆天道而行,珍惜感情的同時更要珍惜生命,對別人的生命要有起碼的敬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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